省屬高校國有資産處置有關規定及上報審批所需材料
根據江蘇省屬高校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高校國有資産處置的範圍主要包括:閑置資産、經論證确需報廢的資産、已超過使用年限且無法使用的資産、以及盤虧、呆賬等需要資産處置的其他情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等。處置報批程序包括申報、審核和審批。
一、申報
對需處置的資産,學校應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并附情況說明,提供有關文件、證件及資料,同時在“江蘇省屬高校國有資産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省屬高校國有資産處置申請表”并提交。
(一)申報資産處置事項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别報送以下有關材料:
1、拟處置資産分類彙總表,包括資産的名稱、數量、單位、規格等基本情況明細表(可由系統生成);
2、處置資産的權屬證明或财務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資産價值的有效憑證(複印件應加蓋公章);
3、報廢、報損資産的技術鑒定,一般性通用設備由學校内部技術部門出具鑒定意見,專用設備由高校組織相關專家或單位委托國家專業技術鑒定部門出具鑒定報告,對于國家無專門技術鑒定部門的專用設備,其報廢、報損的鑒定工作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出具書面意見。其中對未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的資産,必須經過專家技術鑒定,并提交資産報廢的專項說明;
4、單項或批量300萬元以上資産處置事項需提供院校辦公會議紀要,處置事項應在校内或網站公示;
5、盤虧、報損資産的核實,由高校内部提供盤點表、損失情況說明以及有關責任認定和内部核準文件等。
6、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按資産類别來說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房地産的處置,又分出售、拆遷、拆除、置換。
房産出售要提供以下7種材料:
(1)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内部審批表
(2)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審批表(報省裡的)
(3)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清單(以上三個表在省屬高校國有資産信息管理系統中都是可以打印出來的)
(4)能夠證明資産原值的有效憑證,如國有資産卡片、原始入賬憑證
(5)申報單位同意出售房地産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6)出售房地産的情況的說明
(7)房産證或土地證的複印件。
房産拆遷要提供以下10種材料:
(1)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内部審批表
(2)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審批表(報省裡的)
(3)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清單(以上三個表在省屬高校國有資産信息管理系統中都是可以打印出來的)
(4)能夠證明房地産原值的有效憑證,如國有資産卡片、原始入賬單
(5)申報單位同意拆遷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6)拆遷及補償情況的說明
(7)政府的拆遷文件或公告
(8)拆遷補償協議
(9)房産證或土地證複印件
(10)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産評估機構提供的房地産評估報告。
房産拆除要提供以下8種材料:
(1)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内部審批表
(2)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審批表(報省裡的)
(3)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清單(以上三個表在省屬高校國有資産信息管理系統中都是可以打印出來的)
(4)技術鑒定表(鑒定房子是不是危房,是不是要拆)
(5)能夠證明房産原值的有效憑證,如國有資産卡片、原始入賬憑證
(6)申報單位同意拆除房地産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7)拆除的情況有相關材料
(8)房産證或土地證複印件。
房産置換要提供以下8種材料:
(1)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内部審批表
(2)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審批表(報省裡的)
(3)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處置清單(以上三個表在省屬高校國有資産信息管理系統中都是可以打印出來的)
(4)能夠證明房地産原值的有效憑證,如國有資産卡片、原始入賬單
(5)申報單位同意置換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6)置換事項的情況說明
(7)房産置換的協議
(8)房産證和土地證複印件。
2、(高校所辦企業)整體無償劃轉要提供以下6種材料:
(1)劃轉雙方辦的劃轉資産的申請
(2)劃轉雙方主管部門簽的資産劃轉協議及政府有關批準文件
(3)被劃轉單位内部決議或者會議紀要
(4)被劃轉單位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5)被劃轉單位經中介機構審定的劃轉期的财務報告
(6)被劃轉單位與劃入方的單位的産權登記證、企業法人證的複印件。
3 、國有股權的轉讓要提供以下6種材料:
(1)轉讓的申請報告
(2)轉讓的有關決議文件
(3)轉讓方案
(4)轉讓方轉讓标的企業國有資産股權登記證
(5)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6)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4、車輛處置,分兩種情況
車輛的出售或報廢,車輛報廢一定要先申批,再到車輛管理所去辦理報廢;而不是報廢了再來補辦手續。車輛出售或報廢提供以下7種材料:
(1)内部審批表
(2)外部審批表(報省裡的)
(3)資産處置清單,(以上三個表在省屬高校國有資産信息管理系統中都是可以打印出來的)
(4)技術鑒定申報表(小型公務車年限是滿15年或是行駛裡程滿50萬公裡,面包車是10年,如果車輛年限沒到,要提供技術鑒定申報表經有關部門鑒定确實不能行駛才能辦理報廢)
(5) 能夠證明車輛原值的有效憑證,如固定資産卡片、原始入賬價值
(6)報單位同意處置報廢車輛的内部決定或會議紀要
(7) 車輛行駛證或登記證的複印件。
車輛報損或是核銷要提供以下7種材料:
(1)内部審批表
(2)外部審批表
(3)資産處置清單
(4)技術鑒定申報表,
(5)能夠證明車輛原值的有效憑證
(6)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鑒定書或是保險公司出具的出險單
(7)車輛行駛證或是登記證複印件。
5 、其他資産的處置
教學儀器設備、電腦、電子設備、印刷設備等一般資産,原則上,像電腦、電子産品一定要達到5年以上才能處置,家用電器要滿10年,家具甚至要15年。
出售或報廢要提供以下材料:
(1)内部審批表
(2)外部審批表
(3)處置清單
(4)技術鑒定申報表(3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5)能夠證明資産原值的有效憑證
(6)報單位同意出售或報廢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報損或核銷(即盤虧,如搬到新校區過程中丢失确實要處置)要提供以下材料:
(1)内部審批表
(2)外部審批表
(3)資産處置清單
(4)能夠證明資産價值的有效憑證
(5)報損或是核銷的有關鑒證證明
(6)單位同意報損或是核銷的内部決定或會議紀要
(7)固定資産盤虧或損失的公示材料(盤虧資産要按規定公示)。
6 、捐贈要提供以下材料:
(1)内部審批表
(2)外部審批表
(3)處置清單
(4)能夠證明資産原值的有效憑證
(5)雙方捐贈協議
(6)單位同意捐贈的内部決議或會議紀要。
7、 貨币型資産損失的核銷,比如應收賬款收不回等,要提供以下材料:
(1)情況說明
(2)相關賬目的憑證
(3)業務合同
(4)單位同意核銷的内部決定或會議紀要
(5)相關職能部門的證明文件
(6)中介機構的鑒證文件(會計事務所專項鑒證)。
二、審核與審批
省教育廳對省屬高校上報的資産處置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按照管理權限,對應上報省财政廳審批的資産處置事項,在審核同意後由省教育廳向省财政廳提交處置申請。省教育廳接到處置申請後,應對資産處置的真實性、必要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對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按規定權限進行批複。
(一) 高校國有資産處置的審批權限與審批時間:
1、高校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土地、車輛等專項資産的處置,貨币性資産損失的核銷,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後,報省财政廳批準核銷;
2、高校處置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以上的事項,由各高校報省教育廳審核後報省财政廳審批。
3、高校處置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以下(不含300萬元)的事項,由各高校審核後報省教育廳審批,省教育廳于每年7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将批複文件及處置彙總情況報财政廳備案。
4、高校處置一般性家具用具、低值易耗品等批量價值在10萬元以下以及單項價值在500元以下 (不含500元)的事項,由各高校按規定程序審批,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報教育廳備案,教育廳彙總後定期向财政廳備案。
(二) 高校對經批準同意處置的國有資産的處理
高校對經批準同意處置的國有資産,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其中:
1、資産的出售、出讓、轉讓與置換、報廢處置: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通過有資質的産權交易機構、采取拍賣、招投标、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符合資産評估行為的資産處置,交易價格不得低于評估價格,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低于評估價格的,應按相關規定報批備案。涉及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等易導緻環境污染等安全隐患的電子設備報廢處置,應按照《江蘇省财政廳關于印發<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電子廢物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财績〔2009〕137号)規定執行。
3、資産的報損處置:根據批準文件辦理核銷手續。